· 企业在报检、报关时,必须并保证通关单与报关单相关申报内容一致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经营单位与通关单的收/发货人一致;
(二)起运国与通关单的输出国家或地区一致;运抵国与通关单的输往国家或地区一致;
(三)法检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上货物的项数和次序一致;
(四)法检商品与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HS编码一致;
(五)每项法检商品的法定第一数量不允许超过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数量/重量;
(六)法检商品的第一计量单位与通关单上的货物数量/重量计量单位相一致;
(七)出口报关单上的“申报日期”必须在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内。
· 其他有关要求:
(一) 通关单只能有效报关使用一次,企业应确保已申领通关单项下的进出口货物可一次性报关进出口。
(二) 每份通关单所列的货物项数不能超过20项(含20项)。
(三) 企业报检时提供的“报关地海关”应为报关地海关隶属的直属海关。特殊情况下,可为指定的报关地海关
(四) 查询通关单状态信息,状态信息分为“已发送电子口岸”、“电子口岸已收到”、“海关已入库”、“海关已核注”、“海关已核销”、“海关未能正常核销”、“通关单已过期”
(五) 一票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通关单编号
(六) 报关单涉及法检商品与非法检商品的,必须先录入法检商品,后录入非法检商品
(七) 商品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,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HS编码经海关确认归类有误的,企业需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修改通关单
· 通关单状态信息注释
状态信息为“电子口岸已收到”,是指电子口岸已收到质检总局发送的通关单电子数据;
状态信息为“已发送电子口岸”,是指质检总局已将通关单电子数据发送给电子口岸;
状态信息为“海关已入库”,是指海关已成功接收通关单电子数据,企业可根据通关单电子数据办理报关手续;
状态信息为“海关已核注”,是指该份通关单对应的报关单已申报成功;
状态信息为“海关已核销”,是指该份通关单对应的报关单已结关;
状态信息为“海关未能正常核销”,是指海关核销通关单电子数据不成功;
状态信息为“通关单已过期”,是指该份通关单超过有效期,通关单无法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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